首先呢!!!先要声明,这招呢,不是教你骗吃骗喝,骗小MM,如果你有这种想法,包你失望,下面的可以不用看啦,哈哈~~~ CS里有句话,怎么讲啦,好像是,come fo me: 首先,把你的所有程序,最小化 再在键盘上找到"print screen sysrq"这个键,按一下 然后,在桌面上,点击右键,新建一个BMP图像, 接着,打开刚刚新建的BMP图像,按组合键CTRL+V(或者,选择菜单栏的“编辑----帖贴”效果一样),然后“保存”,返回桌面,右键点击,桌面空白处,在弹出的的菜单中选择“属性”[em07] 把刚刚BMP图像设为桌面(别说你不会设桌面,来人呀,。拉出去海扁!!!)设好之后 在任务栏上点击右键,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“任务管理器”,打开任务管理器,选择上边的进程选项 找到"explorer.exe"这个进程,选中他,点击“结束进程”,完成了,呼~~~出口气先 看看你桌面上的图标,还有选择吗,还能打开吗??? 玩够了之后,再把他解开,解开方法如下,打开“任务管理器”选择“应用程序”选项,下边有个“新任务”点开他,输入c:\windows\explorer.exe 就可以解开啦 以上行为在,无聊,寂寞兼白痴的时候,可以恶作剧下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网条例》中规定,以上行为,没有在,无聊,寂寞兼白痴的情况下恶作剧,将被直接给予 1。禁止上网半个月,2。背后贴有“俺是SB”字条,游街半个月。3。不能和MM搭话,不能看到MM,有流口水,流鼻血等动作,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网条例第一百八十几条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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